关于财税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3-04-16  作者:财税学院 来源:财税学院  浏览量:1324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此举办郑州工商学院财税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

    二、大赛主题

    ”我敢闯 我会创“

    三、参赛对象

    郑州工商学院财税学院全体学生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方式

    个人或团队

    注意:若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1人报名参赛,每位参赛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但作为项目成员可以参加其他项目2个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五、参赛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本科)

   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赛程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17-4.21)

    面向教师和学生进行赛事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报名阶段(4.22-4.26)

    报名渠道如下:(可扫描QQ二维码)

 

    第三阶段:项目准备提交(4.27-5.07)

    学院对本院参赛学生以及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步筛选,于2023年5月7日前参赛作品(包含商业计划书、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项目PPT、参赛信息表)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双创中心创新创业部邮箱压缩包命名方式:参赛方式+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

赛道类别

提交邮箱

高教主赛道(本科)

1164783834@qq.com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3146105109@qq.com

    第四阶段:决赛评审(5.08-5.09)

    PPT项目汇+现场答辩

    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安届时通知。

    注意:线下采用“7+3”模式即PPT展示7分钟、现场答辩3分钟)

    七、表彰奖励

    (一)作品奖励

    三个赛道分别设置奖项,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二)奖项设置

    根据各作品选送单位参赛和获奖情况,授予奖项。个人与团体组织评分标准为:

奖项设置

占作品总数比例

特等奖

5%

一等奖

1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20%

优秀奖

30%

    奖励力度之大,积极鼓励全体学生参与。对于参赛作品立意新颖、创新性强的作品酌情额外记分。

    附件:

    附件1-财税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信息表.doc

附件2-创新创业商业计划书撰写方法参考.docx

附件3-郑州工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docx

双创中心创新创业协会

郑州工商学院财税学院

2023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