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答辩是毕业生把自己选题概况向有关专家进行陈述,然后由专家对毕业论文选题进行评议,确定是否批准这一选题的过程,是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为保证我院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顺利开展,依据《郑州工商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郑州工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和《财税学院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答辩时间
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7日
二、答辩方式
统一采取线下方式开展毕业论文开题答辩。
三、开题答辩工作程序安排
(一)发布答辩公告
财税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2025年12月18日前在学院官网和学生微信群发布答辩通知,公布答辩时间、形式、答辩小组成员及学生毕业论文题目。
在组建若干答辩小组时,原则上由3名承担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其中答辩组长优先由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讲师或有3年及其以上指导经验的教师担任,开展开题答辩工作。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不同,每组答辩学生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
(二)答辩条件
开题报告格式、内容符合相关规定,经论文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开题答辩资格。
1.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开题报告;
2.弄虚作假,虚构编造数据;
3.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且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4.开题报告未完成;
5.开题报告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
6.开题报告撰写不符合规范要求,内容与其他同学雷同;
8.指导老师不同意开题。
(三)提交开题报告。
参加答辩的学生在2024年12月22日前将提交答辩版的开题报告(需隐去指导教师的姓名及职称)一式三份提交给答辩助理,如不按要求提交取消答辩资格。
(四)开题答辩程序。
开题答辩当天,各答辩小组按照通知中学生序号顺序进行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陈述。学生制作开题答辩PPT,针对自己毕业论文选题的背景、目的、意义、文献综述完成情况、参考资料收集情况、论文基本思路等方面作简要陈述(重点陈述选题文献综述、论文写作所需参考资料的收集情况),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不低于15分钟,其中学生自述时间应不低于8分钟。
2.答辩小组提问。答辩小组老师针对学生陈述的内容进行提问,问题不低于3个。
3.学生回答问题。学生应针对答辩教师的提问做出回答。学生回答问题时间不低于5分钟。
4.答辩小组老师提出答辩意见,意见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答辩秘书要详细做好每位学生的毕业开题答辩记录,并填写《毕业论文开题答辩记录》,答辩小组老师需对记录情况进行审核、负责。
5.未通过开题答辩的学生,应尽快与指导老师协商修改,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提交至学院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开题答辩委员会裁决是否组织二次答辩。
若未通过开题答辩,擅自进行毕业论文后续写作者,毕业论文成绩视为无效。
四、主要工作职责
(一)开题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1.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院特点,制定《财税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实施方案》。
2.向各本科专业各系布置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撰写、答辩任务,定期检查各系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财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
1.根据《财税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实施方案》组织安排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工作;
2.负责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分组工作(详见附件:财税学院2026届开题答辩安排统计表,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
3.制定并在学院官网发布本专业毕业论文开题答辩通知;
4.组织、协调、督促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答辩组、学生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及开题答辩的各项任务。
(三)答辩组
1.负责本组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的组织、答辩、总结等工作。
2.各组答辩秘书负责收交本组答辩学生的开题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并做好答辩记录。
3.实行组长负责制。原则上学生答辩安排不允许调整,如果分组答辩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答辩安排,需提前至少一天向答辩组长提出申请,答辩组长同意后,可适当调整并报备教学科研办公室。未提出申请,且没有按要求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按照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程序和要求,认真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工作,并按要求规范填写指导意见。
2.提醒学生在规定时间点前提交开题报告相关资料,并协助学生答辩所在组答辩秘书提交相关材料。
(五)学生
1.熟悉《郑州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郑州工商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和《财税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实施方案》,明确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答辩的程序和要求。
2.答辩前,将指导教师评议同意开题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纸质版在(需隐去指导教师的姓名)一式三份提交给各答辩组答辩助理。
3.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悉心听取指导教师指导,密切配合,按照相关要求和学院安排,及时完成各节点任务。
4.凡未按照规定完成相应任务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财税学院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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