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税学院举办新商科数字化实践能力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4-05-10  作者:财税学院 来源:财税学院  浏览量:55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政策要求,加强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交流,加强校企间的合作,提升复合型数字化人才培养质量,创造技能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北京中云国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特举办新商科数字化实践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郑州工商学院财税学院

承办单位郑州工商学院双创中心财商竞赛协会

二 、参与对象及报名方式

1.参与对象

郑州工商学院郑州校区 、兰考校区全体在校学生 。

2.报名渠道

QQ群:925847713

三 、竞赛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11日;

初赛时间:2024年7月-8月;

决赛时间:2024年10月-11月。

四、竞赛形式

1.竞赛为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由 3 名参赛选手和 1 到 2 名指导老师组成,参赛学生须为全日制在籍学生。

2.不得跨校组队,同一所学校参赛队不超过 3 支。每队指导教师不超过 2 人,设领队 1 名(领队可兼任指导教师)。

3.竞赛形式为区预赛和总决赛, 均为线下比赛, 区预赛分为东部赛区、西部赛区、南部赛区、北部赛区, 每个赛区的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将进入总决赛。

五、竞赛范围

竞赛范围包括:商业过程中市场调查、产品分析、客户分析、运营管理

、奖项设置

1.以参赛队最终比赛成绩为基础,依据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排名,设一等奖(金牌)占比 10%,分别颁发金牌及证书;二等奖(银牌)占比 20%,分别颁发银牌及证书;三等奖(铜牌)占比 30%,分别颁发铜牌及证书;其它选手颁发优秀奖证书。

2.获得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队伍的学生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3.获得一等奖(金牌)的参赛单位颁发最佳组织奖证书;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参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4.另设竞赛支持奖、突出贡献奖若干名,颁发给各竞赛平台支持单位和竞赛承办单位,按类别颁发证书、奖牌。

5.国内赛前 2 名的参赛队获得优先出国参加比赛的资格。

6.参赛队比赛总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参赛选手,可以自愿申领 C级技能护照证书。

 

主办单位: 北京中云国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郑州工商学院财税学院

承办单位: 郑州工商学院财税学院财务管理协会

2024 年 5 10